法院讯(赵杰)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1+N”系列实施意见及具体措施》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9月20日下午,新源县人民法院综合庭庭长赵杰、副庭长米尔班等走访位于新源县则克台镇的伊犁钢铁有限公司,进行法官服务站挂牌,并召开了座谈会。
会上,赵杰介绍了新源县法院关于落实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1+N”系列实施意见及具体措施。并表示,新源县法院将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开展“民商法官进企业”活动,由副庭长米尔班法官与企业建立长效机制和服务关系,这是新形势下推进平安建设和落实“1+N”工作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跟进企业经营情况,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法院与企业还围绕企业管理、合同订立、利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伊犁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军对“民商法官进企业”活动表示欢迎,表示本企业刚刚进行改制,希望今后可以借助这一机制,加强法院与企业的交流,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司法服务。
今年以来,新源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托人民调解平台化解民企纠纷,并打造由行政部门、民营企业及法院共同保稳定、促发展的“1+N”联动机制,从“覆盖网格化、联动层级化、解纷多元化、服务数据化”方面打出服务“组合拳”,多维度、全方位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