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药监局局长出席中国-中东欧药品监管合作论坛
2018年11月15日-1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在捷克出席中国-中东欧药品监管合作论坛并发表主旨演讲。来自捷克、中国、斯洛伐克、克罗地亚、黑山、拉脱维亚、立陶宛、匈牙利、波兰等9个国家的药品监管机构负责人参加论坛,捷克卫生部副部长普利姆拉、我驻捷克使馆有关负责同志等出席。
焦红表示,捷克是“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国家,也是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中国—中东欧国家药品监管合作论坛是2017年李克强总理签署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达佩斯纲要》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此次论坛的顺利举行是中国-中东欧合作的又一进展。焦红介绍了中国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进展和监管工作情况,表示中国药品监管部门愿借助中国—中东欧药品监管合作论坛这一重要的跨区域合作机制,与各国监管机构和国际组织紧密合作,推动产业交流互通,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捷克卫生部副部长普利姆拉提出,中捷双方在药品监管领域有过多次交流,双方有很好的合作基础。这次论坛的召开,标志着中国-中东欧国家监管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共同打造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
立陶宛药监局局长巴西斯,拉脱维亚药监局副局长捷伍尼科,以及来自克罗地亚、黑山、斯洛伐克等国药品监管机构的专家分别介绍了本国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政策。国家局药品监管司、药审中心、器审中心的专家分别介绍了我国药品及医疗器械注册、监管的相关政策。
在论坛期间,焦红同志召开了产业界座谈会,了解来自国内的药品产业代表团与捷克产业界的交流情况、中国药品企业在世界特别是中东欧国家的发展布局等,听取意见建议。参会企业对国家局关于药品出口销售证明等有关政策予以高度肯定,同时对药品进出口注册和监管相关政策提出建议。焦红表示,将进一步研究有关意见,完善改革举措,在鼓励好的产品进入中国的同时,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为世界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医药产品。
中国医药新闻网摘编:荃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