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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检察院多举措深化案件信息公开 提升检察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7-12-25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徐茂鹏)近年来,贵州省赫章县检察院不断强化“五种意识”,切实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促进执法规范化,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

  一是强化协调意识,推进工作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案管、政工以及公诉等业务部门进一步强化协调配合,案管主动配合业务部门做好案件信息公开的文字屏蔽等统一应用业务系统操作;技术部门及时安装系统客户端和对后台人员权限进行正确配置,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业务部门及时主动提供重大案件信息,及时公开法律文书,形成了以案管为主导、业务部门为核心、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高效地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信息质量。明确业务部门办案人员是案件信息公开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公开信息审核、法律文书制作和法律文书内容、文字的审核;案管、政工分别负责法律文书、重大案件信息的公开和公开后的纠错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履其责、人人有责的责任机制,确保公开的法律文书和重大案件信息质量。

  三是强化监督意识,严把信息出口。为把好信息出口关,在进行法律文书公开时,案管、政工要对案件信息是否符合公开的条件、法律文书中是否存在涉及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进行监督,并与承办人进行再次核对,尽可能清除隐患。同时,案管适时将案件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各部门,强化对业务部门及办案人员的监督,引导办案人员树立“案件信息公开是办理案件的必经程序”的观念,实现从“被动公开”到“主动公开”的观念转变。

  四是强化风险意识,主动应对舆情。在进行信息公开前,业务部门、案管、政工都要对公开的信息进行舆情风险评估,对存在舆情风险的,必须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后才能公开。同时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对公开后出现文字、排版等错误时,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公开的案件不出现涉检舆情或者带来不良影响。

  五是强化服务意识,树立窗口形象。进一步转变服务方式,热情接待律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时向他们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积极推行案件异地查询,对在县外律师进行案件绑定,律师在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就可以查询所受理案件的程序性信息,方便律师办案;主动向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介绍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的内容、渠道、查询方式等,并征求他们对案件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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