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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养活他们——农村老年人赡养问题调查

发布时间:2009-06-29  来源:中国社会观察网  字体大小[ ]

谁来养活他们——来自桐城双港的调查

作者:张旭升 杭州师范学院哲学与社会学系

  内容提要本文以桐城市双港镇的个案资料为基础,分析了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而没有赡养老人的三种类型:“富而不养”型、“撒手不管”型和“贫而不养” 型。最后提出两点对策:对那些“无心”赡养老人的子女,国家和社会应重点加强道德、村民自治组织、老年协会、舆论等软控制建设;而对那些“无力”赡养老人的子女,国家和社会应建立老人养老的救济制度,在有条件地方应起社会化养老制度和医疗制度。
  关键词 富而不养;撒手不管;贫而不养;软控制;社会化养老
  一、导言
  我国已步入了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受到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但目前决策层和学术界关注得较多的是城市的养老问题,而对农村的养老问题研究得却相对较少。
  提及农村养老,人们就想到:有儿子的老人由儿子家庭赡养,没儿女的作为五保户也由村落来集体供养,好像他们没养老的后顾之忧。事实果真如此吗?为此,笔者于2002年7-8月在安徽省桐城市的双港镇进行了一项题为“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对家庭养老方式的影响”的问卷调查(张旭升,2003)。
  研究结果表明: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对老人经济支持是利大于弊。主要体现在:绝大多数外出就业子女收入的增加也惠及到了家中的老人,其中儿子全外出就业家庭老人所获得的经济支持总量相对较高,通过多元回归得知:外出儿子数和外出儿子的年均收入与老人所获得的经济照顾成正比关系(张旭升,2004)。但在调查过程中少数老人的生活状况也令笔者感到震惊,正因为他们有儿子,所以他们的养老问题也最易被人们忽视,笔者现将调查结果反应出来,但愿能引起社会的关注。
  二、 现状
  以儿子不赡养老人的原因为据,笔者将其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富而不养”型;(二)是“撒手不管”型;(三)是“贫而不养”型。在这三种类型中“富而不养”问题最突出。
  (一)“富而不养”型
  所谓“富而不养”,笔者将其定义为:家庭成员中的子女或孙子女在经济上有供养老人的能力而不提供援助或所提供的援助低于家庭平均生活水平的社会现象。(张旭升,2002) 。这里的“富而不养”主要指经济上的供养,虽然这类问题在本次调查中只占样本的9%,但在农村有“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富而不养”问题实际要比笔者所了解的严重得多。
  【个案1】张某,男,74岁,老伴董某,71岁,生有三儿两女,都已成家。大儿子53岁,外出打小工(完全体力活),一年能挣4500元左右;二儿子 40岁,外出做泥瓦匠,一年也能挣7000元左右;小儿子33岁,一年挣6000元左右。大儿子和二儿子,都盖起了楼房,老人住的老房子,正好被两幢楼房所夹,处于“凹”字地形的中间。每年一到梅雨季节,老房子的地面就被渗水浸得透湿,老人只好在家里挖了一个一尺来深的大坑,但每次下大雨,两个老人就不能入睡了,他们要不断把坑里的水舀到屋外。最让他们伤心的是:他们正面临着吃饭难的问题。起因是这样的:老人的小儿子,曾在10年前就外出打工,一去9年,杳无音讯,队里曾提出消掉他的户口。2001年,他却回来了,说已在新疆成家了,所以老人也就没指望这个儿子养老了。而这时老人的二媳妇发话了,说小叔子不养,她家也不给了。去年(2001年)在老人三番五次地找村干部出面的情况下,大儿子家给了150斤粮食,二儿子家给了100斤粮食。没有办法,两个老人只得继续种小儿子的那份地,以弥补粮食的不足。老人日常开支来源主要有:种点棉花、豆子、油菜之类到镇上卖点钱,养几只鸡卖点鸡蛋,女儿过年过节给点 (礼品或钱)。在笔者调查过程中,老人伤心地说“现在都是媳妇掌家”、“都是些不孝的”。临走时老人又在为今年的粮食发愁了“今年到现在还没给一点粮食,而且二媳妇已发话了,今年不给粮食”、“今年的村领导已换了,也不知道找谁去!”
  像以上这类“富而不养”的问题,儿子一方总能找出其不养的“合理性”。如果老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儿子,他们会以其中一个儿子没给老人粮食(或钱)或少给粮食(或钱)为由,或者以老人太偏心为由等拒绝赡养老人;如果老人只有一个儿子,媳妇也能找出一些理由来拒绝赡养,比如有一家老人的媳妇就以“老人未曾给她带小孩”为由,拒绝给老人粮食吃。还有一个家庭就以“(老人)在他小时待他不好”为由而拒绝赡养老人。
  从调查所反应的情况来看,面对儿媳(儿子和媳妇,下文简称儿媳)的不孝,老人往往表现出极度的伤心,曾经大吵大闹过地还是极少数。老人走得最远的一步就是:“找村干部评一评理”。由于村干部属于“熟人世界”,且有长期的基层工作经验,在当地又具有一定的威望,所以他们的出面,有时的确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这种作用也是极其有限的,有些儿媳根本就不理村干部那一套,村干部们也就无计可施了,遇到这种情况有些村干部干脆就不出面了。用老人的话来说,现在的一些村干部对这种“得罪人的事情”,也尽可能地少插手。至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将儿媳告上法庭的,笔者在调查的过程中还没有遇到一个。这也从侧面说明对农村老人来说,法律并不是解决养老问题的最佳选择。这一原因很复杂:有“家丑不可外扬”传统观念的影响,有自身情感方面的影响,有老人自身文化和经济方面的限制,还有媒体曾经披露过的部分老人告儿媳不孝,反而恶化了与子女的关系,更加得不到子女的赡养的担心等等。
  当笔者问老人,其邻居对自己儿媳的这种“不孝”行为有什么反应时,大多数老人的第一反应是:“在这个社会,还有谁出来管你家里的闲事”、“别人才不愿意出来得罪人呢(指得罪老人的儿媳)”。这也反映了在血缘和地缘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会舆论和道德等传统控制手段,已出现了某种程度的弱化现象。
  在无法获得外界支持之后,老人大多采取了“自救”的方式。从访谈的结果来看,这类老人绝大多数都在耕种自己的那一份地,还得靠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有些身体不好的也硬撑着,用他们自己的话说:“没办法,要吃饭啊!除非动不得了(也即得重病或死了)。”谈及平时必需的零花钱哪里来时,有很多老人都谈到农闲时就出去捡废品。通过捡废品换回一点“买盐的钱”或“买烟的钱”。这种自食其力的老人,身体健康时还能勉强活下来,可一旦生重病,就难以活命了。
  【个案2】李大娘,女,69岁,生了两儿三女,大儿子已在16年前因得结核病而去逝,老伴也于15年前离她而去,小儿子初小未读完就出门打工了,不过其回家的时间不定,有时一两年也不回来,也不给家里寄钱。媳妇农忙时就回来种点田,农闲时长期住在娘家,并以老人不曾给她带孩子为由拒绝给老人粮食,尽管老人几次大吵大闹要粮食,三个女儿也曾出面交涉过,村干部也请来了,但都没有什么好的结果。以前老人身体好时靠种点田、捡点废品还能养活自己,但近几年身体差了,没法种田了。三个女儿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决定由三人轮流给母亲送点粮食来,以解决老人最基本的吃饭问题。
  笔者在调查过程中也的确发现,在解决这类“富而不养”问题的过程中,女儿和女婿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从老人的反应来看,靠女儿来养活自己并不是他们的理想选择。按他们的话来说“出嫁的女儿是别人家的人了”、“女儿家里负担也不轻,家里也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外孙上学还要钱”。
  (二) “撒手不管”型
  “撒手不管”型是指少数子女外出之后,常年不与老人联系,而且也不给或很少给老人经济支持。虽然只是极少数,仅占样本的5%,但这类老人生活相当艰难。为什么外出的子女“撒手不管”自己的父母,其中的原因也是很复杂的,据调查过程中老人及其周围邻居的反应,有些年轻人只顾自己挣钱自己花,哪管得上家里父母有没有饭吃,按农村的话说是那种“在外面漂的,不顾家的人”。有些是在外面挣到钱之后就去赌博,赌输得甚至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了,哪里顾及到家中的父母。
  【个案3】张某,69岁,丧偶,有2个儿子,一个女儿(已出嫁)。当问及两个儿子的一年的经济收入时,老人大声地说:20000-30000元,谈及他自己的生活时,老人很肯定地说:“好!”,说一年两个儿子都给1000多块钱,与村里其他老人相比他处于中上游。但说这话时,他的邻居(一老汉)愤愤不平地几次要打断他的话,说他“死要面子”、“说大话”,并一再劝笔者到他家去看一看就知道了。不看不知道,看了真的令人心寒:远看是一个老瓦房,但窗框经岁月剥蚀已完全腐坏,现已用土块将窗子的窟窿填满。堂屋里有一张桌子,一条长凳和一盏白炽灯,桌子放着一个沾满灰尘的水瓶,还倒扣着一个碗和一只酒杯,碗下面放着一双筷子:堂屋里就这些东西。堂屋右边是老人的卧室,仅摆放着一架老式雕花床。堂屋左边是空荡荡的一间屋子,屋角处存放着一些不知从哪里捡来的木柴,光线从破了的屋顶直射下来。堂屋的后面就是厨房,厨房里的灶台已坍塌了,夹在灶间的陶罐已裸露在外,一口锅还被几块土砖顶在那儿。厨房外面的小院子里还有一个塑料大澡盆,不过边沿已成锯齿状了。当笔者看到这些时,张大爷再也没有话说了,这时旁边的那位老汉又发话了:“你别看他眼睛睁得那么大,其实是个睁眼瞎,搞点吃的,把蚱蚂子(灶台上常见的一种虫)都搞进去了……衣服都是自己洗,上一次还掉到塘里去了,要不是被人及时救起来,一定是淹死了……到商店里买点东西都不知怎么回来”。这时老人才说了实话,原来他的两个儿子去年一年都没有回来,今年(2002年)三月份回来了一次,丢下200元钱就又出去了。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像张某这样的老人,虽然人数不多,但晚年的生活相当可怜,常年就只身一人住着几间老房子,精神上的痛苦可想而知,而且就连吃饭之类最基本的需要,对于他们来说都很难得到满足。他们在身体健康时,就通过种自己的那一份地来养活自己,身体不好时就出去捡点废品或女儿贴点以度余生。一旦生病,那生活就更加难以维持了。在调查过程中他们也表达了渴望成为五保户的心声。
  (三)“穷而不养”型。
  笔者调查发现,外出打工者的收入差别也很大。有些外出打工的一年能挣2至3万,有的只能挣到4至5千元,有的不仅没有挣到钱甚至还亏了。而且这种子代家庭的贫富差距,在其赡养行为中体现得也很明显。有些老人一年的收入来源有2至3千元,少数的还达到了4至5千元,而有些老人一年的粮食柴礼品等所有的东西加起来也只有2至3百元,有的甚至为零。笔者在这里将那些外出打工的人因各种原因没有挣到钱,从而未尽到赡养义务的现象,称为“穷而不养”型。
  这些外出打工者为什么一年或几年都没有挣到钱,原因也很复杂:有的是因为做生意亏了,有的是在外面被人骗了,有的是因生病而不能做活,不仅没有赚到钱,治病时还向亲戚朋友借了钱等等。
  像这种“穷而不养”型,如果家中的老人的身体健康还可以勉强度日,但如果老人的一旦生了重病,那就等于是雪上加霜了。
  【个案4】宋大娘,61岁。生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儿已出嫁。当问及她儿子的情况时,老人就哭着说“哪个好心的姨(当地对陌生姑娘的称呼)帮我带个媳妇!”并反复强调“只想儿子能带个媳妇回来”,(当时有笔者女友在场)。(在老人哭的过程中,她的一个邻居介绍了有关宋大娘家庭的情况):宋大娘老家在江苏,曾在当地要饭被老汉(也即现在的丈夫,今年66岁)收留。她的儿子在5年前(1997年)由老人的侄子带着在外面去卖塑料袋也挣了点钱,但在前年 (2000年)因被人骗去搞传销从而欠下2-3万元的债。老人的儿子已有33岁了还没找到对象,所以老人一见到人就想托别人给她的儿子介绍对象。最不幸的是她的老伴得了一种叫“母猪疯”的病。这时宋大娘发话了,说她老伴得了母猪疯(此病发作时病人两眼翻白,口吐白沫,说倒就倒)已有好几年,吃喝拉撒全靠她照顾,老人哭着诉说她要去地里摘点吃的,屋子漏得厉害,老汉死也不死,累死她了。
  像宋大娘这样,不仅儿子没有挣到钱,而且老伴又生了重病,生活就更加难以维持了。不过这类家庭的老人对儿子还没有像“富而不养”和“撒手不管”型那样伤心到极点。他们总是站在儿子的一边,想着儿子家庭的困难,盼望着儿子家庭早点好起来。而且他们自身也还是在硬撑着这个家庭,尽可能地减轻儿子的负担。
  三、讨论
  这三种类型的家庭对待老人的结果是一样的:未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但从子女赡养老人的能力与实际行为来看又存在明显的区别:“富而不养”型和“撒手不管”型属于那种虽有赡养老人的能力,但不愿意提供赡养,即“有力无心”。“穷而不养”型主要是子女在面对风险时,无能力赡养老人,也即“有心无力”。无论是“有力无心”还是“有心无力”都表明家庭赡养老人的失败,需要有外部力量的积极介入。所以我们面临着极其迫切的任务是:如何解决子女的“无心”和“无力 ”的问题。
  如何解决子女“无心”问题呢?笔者认为,首先我们得意识到家庭在养老中具有长期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家庭养老形式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但家庭在养老过程的心理支持、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功能是其他机构或个人所无法取代的。其次,中国文化中富有尊老养老的优良传统,所以对于家庭的养老行为,国家和社会应积极倡导和强调。从本次调查的总体来看,家庭养老的责任内化论和费孝通先生称作的“反哺模式”还具有很强的解释力,说明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奉养父母的“孝”道,并没有随着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而出现质的变化。但对少数“富而不养”和“撒手不管”之类的问题,又向我们提出了如何进一步加强舆论和家庭道德等软控制方面的建设的迫切性,增强人们对赡养行为的共识,从而为应对未来农村人口的老龄化问题创造一个好文化环境。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加强道德建设。“富而不养”和“撒手不管”问题的出现是由于子女缺乏供养的意愿,是他们的道德修养出了问题,没有把尊老敬老当作应尽的义务和内心的一种需要来看待。这就需要政府和社会将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赋予新的内容纳入学校德育教育的范围,将“孝敬父母”传统赋予新的内容(这里的“父母”指“配偶双方的父母”,不仅仅只是自己的亲生父母)引入家庭道德教育的范畴,同时还要与社会教育相结合,从而使尊老敬老的美德渗透到社会各个角落(邬沧萍,1999);第二,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和老年协会的作用。村落社会是一个熟人世界的“无讼”社会,重亲情和人情的村民,面对家庭矛盾和纠纷时更多是依靠村落内部的权威力量来解决。所以我们要真正落实村民选举工作,选出真正为老百姓和老人办实事的村干部。同时积极倡导老年协会的建立,一方面可以利用集体的影响力提高老人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以预防一些问题的产生;另一方面也可以监督家庭养老的执行和化解家庭内部的矛盾和问题;第三,舆论、政策手段的积极引导。由于村落同质性、归属感和认同意识都很强,人们活动空间时间的同域性和同步性,都决定了舆论在村民中有极重的分量,人们还是在乎别人对自己的评价。同时电视、广播等大众传媒也应积极宣传尊老敬老的典型人物,对侵犯老人合法权益的案例进行曝光、抨击和谴责,从精神和道义上支持尊老敬老的行为。在现代社会为了鼓励人们的养老行为,也应对老人或有老人的家庭施行一定的倾斜政策,比如减免老人应交的公粮等。
  那么又如何解决“无力”的问题呢?笔者认为,首先我们得意识到国家和社会应有支持农村老人的责任和义务。理由有三,第一,农村社会风险的增多,需要国家和社会予以一定的支持。目前的农村家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如家庭的核心化倾向、劳动力流动性增强等等,这些变化使家庭所面临的风险也随之增多,使得一部分子女的确无力供养老人。无论是从人道的角度还是从社会权利的方面来看,都需要国家和社会做出应有的回应;第二,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看,农村老年人有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我国是在极低的生产力水平基础上发展工业的,抽农补工以加强工业资本的原始积累,这是当时的一种政策选择。作为曾为国家建设做出过贡献的农村老人在面临生活困难时,理应获得国家和社会的关怀和照顾,这也体现了社会公平的原则;第三,从社会福利制度角度来看,对农村老人应予以一定的支持。让社会中的穷人或弱者分享到社会进步的成果,这是社会福利制度追求的社会目标之一。作为社会资源再分配的福利制度理应对我国的城乡贫富差距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在客观上却进一步加剧了这种二元结构。如从2001年至2003年,国家民政部和地方财政为城镇老人精神慰藉投入了近100个亿实施“星光计划”,却忽视了部分农村老人仍面临吃饭问题。
  那么国家和社会对农村的老人应给予怎样的支持呢?鉴于福利国家的经验教训和我国的发展现状,以及农村人口在我国所占的比重大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在广大的中西部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上,应继续强调家庭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国家和社会也应积极建立健全针对农村老人的救济制度,以保障一些老人最基本的生存需要。而对那些经济状况较好的农村来说,可率先建立社会化的养老制度和基本的医疗保险制度,并积极倡导和扶持农村有关为老人服务的组织和机构的建立,以满足劳动力外出之后,一部分老人对日常生活照顾的需求。笔者的这一想法来源于桐城市双港镇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的确增强了子代家庭的经济实力,而且他们对老人的经济支持方式也呈现出货币化倾向。劳动力外出就业之后,儿子常年不回家,有的甚至迁居到城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家庭的人口结构,使家庭结构趋于核心化,在居住方式的选择上,老人的自主性、自我意识明显增强,老人选择分居的比例也有所上升。儿子外出之后,由于空间的阻隔,传统的那种面对面的慰藉方式有被电话慰藉的新形式所取代的倾向。劳动力外出之后,老人身边照料资源明显减少,老人有向社会购买照料资源的倾向,即老人生活照料的社会化倾向。
参考文献:
①张旭升,2003,《农村家庭养老的实证分析》,《社会》第3期;
②张旭升,2004,《农村社区发展中的老人照顾》,《社会保障制度》第5期;
③张旭升,2002,《农村家庭养老中的“富而不养”问题及社会控制》,《华中科技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3期;
④邬沧萍,1999,《社会老年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桐城市(1996年以后撤县改市),是轰动一时的“桐城派”的发源地,而双港镇则位于桐城市的东南部,素有“塑料包装重镇”的美名。人口是61520 人,面积101平方公里,人均耕地面积为0.65亩。交通发达,西边有206国道,合安高速公路,东边有安庆港口和飞机场。个体和私营企业发展得较快,2000年元月,被列为“全省综合改革试点镇”。全镇的人均纯收入为2701元,其中农业产值大约为15-20%,其余的产值都来源于非农产业,尤其是个体私营及其在外打工所挣的收入。双港镇每年外出打工的人约为19000人(双港镇统计办公室,2002)。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任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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